2014新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资本的区别

2024-04-30 06:35

1. 2014新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资本的区别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有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得有相应金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公司的资金,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例如:以前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需要到银行开一个账户,然后把100万存在这个账户上(相当于银行卡),银行给你开验资报告,然后再拿这个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证证明文件。认缴登记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例如:而现在在上海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不需要到银行开户,也不需要将这100万存到银行,直接到工商局办理就行了,不过,这100万还是要交的,只是不用立马就交,在公司章程记载2年、5年或者10年交清(类似于分期付款)。

2014新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资本的区别

2.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实行认缴制

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推进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程,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公司设立从此没有注册资本这一门槛。对于新的制度,有些人误认为,公司股东(发起人)从此无需对注册资本承担责任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认缴不等于不缴,最终还是要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一、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出资
虽然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以及抽逃出资罪等目前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但是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关于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该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根据《公司法》,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可以对违反出资义务股东进行合理限制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新成立的股份制公司登记为注册资本认缴股东责任有那些?

2014年新公司法颁布实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注册资本变更为认缴注册资本,同时刑事法律方面对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罪名也进行了修订删减。但什么是认缴资本?认缴资本制度下股东有什么责任?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工作中也经常遇到一些朋友来咨询。简单总结下认缴资本的特点,以供大家参考。
1、认缴资本可以由股东通过章程约定方式自由设定缴纳出资的时间,不再要求验资程序。
在认缴制度下,股东不再需要注册时一次性缴纳资本,可以暂时缓解股东的资金压力。但股东需要书面认足注册资本。
当然这也是政府根据市场情况调研后审慎的决策,原注册资本实缴制度下,财务公司代缴资本后再抽走资金的情况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由此成立的公司大多为空壳公司,而市场交易主体为空壳公司,纠纷发生后,裁判执行时会发现根本无资产可供执行,严重影响市场秩序。
2、认缴资本制度下,不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
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认缴制度下,仍遵循上述规定。股东认缴的资本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公司财务应当做资本入账登记。股东的出资义务并不改变。
3、认缴资本制度下,股东不缴纳出资的处理?
认缴资本制度下,股东的出资义务是法定的。如果股东未按照约定期限出资,如何解决呢?法律规定:首先,不缴纳出资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足额缴纳认缴资本的股东可以向该股东主张出资义务,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其他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据此免除该股东的股东身份,即除名。当然除名后的公司及股东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做减资处理或者由其他股东认购认缴资本。
4、认缴资本制度下,公司债务的负担
认缴资本制度下,股东仍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因为出资是按照期限交付的,尚未到期的出资如何处理?最高法院对此作了规定,在公司对外承担债务不足的情况下,股东应当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尚未到期的出资视为立即到期。
5、认缴资本尚未缴足情况下的股权转让。
认缴资本制度下,尚未缴足出资的股权也是可以转让的,法律对此并未做禁止性的规定。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尚未缴足出资的情况下,转让出资的股东及受让股权的股东对交付出资均承担义务,即如公司对外发生债务且财产不足清偿,则原股东及受让股东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新成立的股份制公司登记为注册资本认缴股东责任有那些?

4.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所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注意问题
1、认缴时限并不是越长越好。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都将对社会公布,企业运营过程中,认缴期限太长会引起合作伙伴对公司诚信和实力产生怀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力、经营规模和创业规划来确定认缴期限,树立诚信意识。
2、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企业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同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在交易过程中,“只认不缴”会影响公司的诚信度;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兑现认缴的承诺,主管部门将按照《公司法》进行处罚,并将其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甚至可能写进全国联网的“黑名单”,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不花钱也能办公司“认缴制”也是有额度的,“零元”肯定不能注册,而且,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要维持基本运营,还需要场地、设备、员工等,不花钱也能办公司是不可能的。
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好处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5.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

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的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
(2)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3)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年限有限制吗
注册资本认缴制年限没有限制的,由股东自己约定。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九条的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够怎么办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够应当想办法补齐认缴,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

6.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所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注意问题
1、认缴时限并不是越长越好。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都将对社会公布,企业运营过程中,认缴期限太长会引起合作伙伴对公司诚信和实力产生怀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力、经营规模和创业规划来确定认缴期限,树立诚信意识。
2、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企业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同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在交易过程中,“只认不缴”会影响公司的诚信度;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兑现认缴的承诺,主管部门将按照《公司法》进行处罚,并将其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甚至可能写进全国联网的“黑名单”,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不花钱也能办公司“认缴制”也是有额度的,“零元”肯定不能注册,而且,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要维持基本运营,还需要场地、设备、员工等,不花钱也能办公司是不可能的。
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好处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7. 一人有限公司是否适用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人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份公司或其他有限公司相比需要的资金较少,但是一人有限公司也是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制的。
新《公司法》颁布后,我国从注册资本实缴制变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认缴制就是现在大家比较夸张的说法:“0元也能开公司”。当然,公司在设立时要根据自身的实力来决定认缴的额度,随着公司或企业的发展,认缴的资本是需要慢慢补上的,否则认缴额度还不上会影响自身单位的信誉。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注册资本认缴制后,并非就不存在注册资本实缴制了,我国对于一些特别的情况还是保留了注册资本实缴制的情况。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相关责任的变化: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注册资本认缴制后,一些相应的责任也变的不同。比如,抽逃资金罪。在我国,抽逃资金罪只适用于注册资本实缴制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则不适用抽逃出资的罪名。企业在设立时应注意。
一、没有注册资金可以成立公司吗
没有注册资金可以成立公司。我国现在注册公司实行认缴制而不是实缴制,也就是说如果注册公司时暂时没有注册资本的;
不需要立即缴纳注册资本,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发展的实际来制订注册资本实缴计划,然后之后根据指定的缴纳计划缴纳资本即可。
二、注册资金多少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如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新政将使广大创业者直接受益。
但是,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以后虽然对公司的实缴验资没有硬性规定了,但是公司的注册资金还是在某一层度上代表着企业的实力,你有多少注册资金就代表这公司遇到纠纷时必须承担多少责任。
而且,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示,超出自身实力盲目认缴巨额资本,超过合理期限随意约定过长的出资时间,不仅加大了股东责任,而且也影响公司的公信度和竞争力。
对于实行认缴制的公司来说,股东个人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与一般的债务并无区别,同样可以看作是公司股东对公司所负的债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否适用注册资本认缴制

8.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可以认缴吗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公司注册要几个股东
注册一个公司,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当时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应由股东会作出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实缴吗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减轻了出资人或者股东的出资压力,因为以前必须是全额缴清,没有时间上的延伸,而现在则有时间延伸,不必一下就缴清。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公司法》修改,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