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规定

2024-05-17 02:48

1. 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规定

公司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时,应遵循如下规定: 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三)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五)短期投资损益,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获得的短期投资损益除外;(六)委托投资损益;(七)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九)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十)债务重组损益;(十一)资产置换损益;(十二)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十三)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十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符合定义规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规定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现予公告。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这次公告把之前的14条非经常性损益扩大到21条,具体内容如下:(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九)债务重组损益;(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规定

2. 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表现

1、长期资产处置,非公允化。
年末卖家当,通过以非公允价值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而突击操纵报表利润,已成为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脱贫致富的首选手段。
2、非货币性交易,货币化。
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通常不确认损益,即使确认损益也严格控制在补价范围之内。上市公司为避开上述规范,则将实质性的非货币性交易货币化处理:或是先以较低价值的资产与关联方较高价值的资产置换,换入的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较低账面价值入账,然后再以市价对外售出换入资产;或是想方设法将补价比例提高到交易额的25%以上,堂而皇之地将非货币性交易转化为货币性交易处理。
3、关联性交易,非关联化。
按财政部《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对于显失公允关联交易的收益应确认为资本公积入账,而不计入当期损益。上市公司为摆脱这一规范,则将实质性的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处理:或在关联交易前,关联方通过出让相关股权或中止受让相关股权在名义上解除其关联关系;或通过先输血,后重组的方式,大股东在正式入主上市公司前,先以非公允价值与上市公司进行潜在的关联交易;或采用体外循环法,通过多重参股等间接控制的公司形成过桥公司,将一笔关联交易变成两笔或两笔以上的非关联交易等。天津磁卡原控股天津环球投资公司94%的股权,2001年双方签定了由后者代理销售13万台静态验钞机的合同,天津磁卡随即在当年中报就确认2.15亿元的收入,确认实现的利润占其当年主营业务利润的54.56%。交易完成后,天津磁卡从环球投资抽身而退,将关联方转为非关联方,并将其从合并报表中剔除。
4、减值准备,调节化。
利用违规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亏,美国SEC称之为甜饼罐(cookiejar)手法。在我国作为操纵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手段还是最近两年的事情,但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备是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未来有关风险所做出的会计估计。而一些上市公司预计资产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等,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倾向性,有的甚至将其视为操控盈亏的蓄水池。[page]
5、会计差错更正,追溯化。
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若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予以更正,即调整会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和有关项目,而非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然而,追溯调整法不影响当期损益的特点在当前已被一些上市公司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调节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配工具。
6、财政补贴,边缘化。

3. 非经常性损益带来的影响

公司如果发生非经常性收益,则会导致公司经常性活动产生的净利润要低于利润表中所反映的当期净利润,从而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就会小于按照当期净利润计算所得出的结果。企业减去非经常性收益之后的数值,才是公司业务产生的净利润。
对于业绩突然走好,企业报表净利润数据很漂亮的公司,尤其要注意是否存在比较大额的非经常性损益,如果是,那么本年度的收益水平也许并不能真实的匹配公司的盈利能力。
如果发生非经常性损失,则会导致公司经常性活动产生的净利润要高于利润表中所反映的当期净利润,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就会高于按照当期净利润计算所得出的结果。
发生非经常性损失后,要衡量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原因以及后续业务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如果只是当期的损失,则企业报表数据在当年虽然比较难看,但是却不会影响公司本身的盈利能力;如果突发的损失会对公司今后的业务产生影响,则需要评估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范围及大小。
法律咨询:
网友:如何判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律师:判断损益项目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从三方面考虑:主业相关性、发生频率及盈利持续性,三方面相对独立、相互联系。
判断损益项目是否属于主业或主业相关业务,从定性角度看,主要从官方的登记信息及披露文件去了解,包括但不限于:
1、工商登记信息及其他政府报备信息中关于营业范围及产品的内容;
2、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管理层报告中关于发展目标及业务描述的内容;
3、融资投资文件关于资金资源投向及战略规划的内容。
判断损益项目的发生频率是否正常,主要看交易数量、间隔周期及连续性。集中在短周期内的巨量交易,也不见得是经常性业务,比如清算处置。交易量小且间隔周期较长的,不一定是非经常性业务,当然要考虑其发生额及连续性。

非经常性损益带来的影响

4. 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什么?

什么是非经常性损益?

5. 非经常性损益包括哪些

非经常性损益包括: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3、政府补贴;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短期投资损益;6、委托投资损益。

商品经营活动可能涉及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商品经营活动中显失公允的关联购销交易产生的损益。2、资产的处置或置换损益以及债务重组损失。3、有关资产的盘盈或盘亏。4、资产减值准备。5、补贴收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返还。

投资活动包括:1、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考虑进行各种长期投资。2、公司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发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投资收益。3、公司进行的各种短期投资目的主要在于获取短期内的差价收益。4、如果公司发生向其他企业拆出资金或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也应该作为企业的投资活动。

非经常性损益包括哪些

6. 解读非经常性损益

一般来说,只有上市公司才能涉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43号) 
  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现予公告。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这次公告把之前的14条非经常性损益扩大到21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 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是什么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营性损益》中特别指出,
注册会计师应单独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予以充分关注,对公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所披露的非经营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实。
  公司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
时,应遵循如下规定:
  1.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2.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
  (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导致的损益;
  (2)处理下属部门、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
  (3)资产置换损益;
  (4)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以及其他政府补贴;
  (5)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申请发行新股的材料时
,应将上述项目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非经常性损益还可能包括以下项目:
  (1)流动资产盘盈、盘亏损益;
  (2)支付或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委托投资损益;
  (4)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申请发行新股的材料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析上述项目的实质,准确界定非经常性损益。公司若将上述项目不归类为非经常性损益,应充分说明其原因及涉及金额。公司在计量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时,应扣除所得税影响数。

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是什么

8. 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是如何定义的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营性损益》中特别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单独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予以充分关注,对公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所披露的非经营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实。
公司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时,应遵循如下规定:
1.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2.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
(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导致的损益;
(2)处理下属部门、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
(3)资产置换损益;
(4)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以及其他政府补贴;
(5)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申请发行新股的材料时,应将上述项目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非经常性损益还可能包括以下项目:
(1)流动资产盘盈、盘亏损益;
(2)支付或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委托投资损益;
(4)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申请发行新股的材料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析上述项目的实质,准确界定非经常性损益。公司若将上述项目不归类为非经常性损益,应充分说明其原因及涉及金额。公司在计量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时,应扣除所得税影响数。
一、创业板上市条件有哪些?
创业板上市,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