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条例(2015修订)

2024-05-17 01:40

1. 天津滨海新区条例(2015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发挥天津滨海新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滨海新区,是指国务院批准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本市纳入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的其他区域适用本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三条 滨海新区应当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创新区,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第四条 滨海新区应当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开发,按照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要求,完善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和经济功能区的功能定位,明确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第五条 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应当坚持改革创新,深化行政、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体制改革,推进金融、科技、涉外经济、土地、城乡规划等管理创新,鼓励先行先试,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完善滨海新区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推进和保障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和支持滨海新区各项改革创新,组织推动滨海新区与其他区县协调发展。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实施。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七条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改革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推进政务公开。第八条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履行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的职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实施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二)组织实施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

  (三)统一规划和组织建设综合交通和大型公共基础设施;

  (四)统一土地管理、投融资平台监管;

  (五)统筹管理和使用滨海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六)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九条 赋予滨海新区更大自主发展权。除依法应当由市人民政府管理或者需要全市统筹的事项以外,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以将市级管理权限授权或者委托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具体事项范围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条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廉洁的原则,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滨海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十一条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应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根据改革实践需要和国家相关要求,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完善相对集中实施行政许可相关制度。第十二条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和管理措施,实行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动态监管。第十三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可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复议权。第十四条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第十五条 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街镇实行综合执法。第十六条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促进和服务经济功能区的发展,为经济功能区的改革发展创造更加开放、宽松和便利的环境。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等经济功能区的管理机构,履行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能,接受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第三章 改革创新第十七条 赋予滨海新区更大的自主改革、创新权。滨海新区应当落实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不断拓展改革领域,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第十八条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应当建设成为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法治环境规范、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园区。

天津滨海新区条例(2015修订)

2. 滨海新区最新规定

滨海新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汉沽街道、寨上街道和茶淀街道(下文简称“上述区域”)已有多起输入性病例,且多链并传、多点散发,社会面隐匿传播风险极大。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尽快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自11月29日起,调整“上述区域”分区分级管控措施,暂定连续3天开展区域内全域全体人员核酸检测,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对“上述区域”内划定的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小区(村)。对划定的高风险区内居民,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对高风险区所在小区(村)的居民,原则上居家,足不出小区(村);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小区(村)内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上述区域”内“东至丹东线(原滨唐线),西至滨玉线,南至丹东线(原紫东街),北至大丰线”的区域。域内(除第一条所涉及的区域)居民原则上居家,足不出小区(村)。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对“上述区域”除第一、二条所涉及的其他区域。居民原则上居家,足不出“上述区域”行政区划,不聚餐聚会、不探亲访友、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倡导实施“居家办公”等措施。确需通勤的,严格实施“点对点”模块化工作生活等措施,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上述区域”内只保留与民计民生、保医保供相关的菜市场、商超、药店等场所开放,其它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村)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闭环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感谢您对滨海新区防疫工作的支持、理解与配合!      滨海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3. 天津滨海新区出入政策

天津滨海新区可以自由出入吗?
  答:中高风险区和静态管理区人员不可自由出入,其他区域人员可正常出入。具体出入政策如下: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耐闷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咐改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静态管理区:实行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小区、非必要不出街道、非必要昌简弯不离开本区的要求。区域内相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保持低位运行,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员、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城市基本运行维护人员和物资保障人员等需持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方可通行。辖区内重点企业在保证防控措施和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实行闭环生产管理。
  ☞其他区域:无疫情风险,可正常出入。



天津滨海新区出入政策

4. 天津滨海新区出入政策

天津滨海新区可以自由出入吗?
  答:中高风险区和静态管理区人员不可自由出入,其他区域人员可正常出入。具体出入政策如下: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静态管理区:实行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小区、非必要不出街道、非必要不离开本区的要求。区域内相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保持低位运行,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员、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城市基本运行维护人员和物资保障人员等需持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方可通行。辖区内重点企业在保证防控措施和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实行闭环生产管理。
  ☞其他区域:无疫情风险,可正常出入。


5. 天津滨海新区出入政策

天津目前划分5个高风险地区、16个中风险地区

高风险地区:
津南区辛庄镇林锦花园、津南区辛庄镇林绣花园、
津南区咸水沽镇丰达园、津南区辛庄镇鑫昱花园、
津南区咸水沽镇龙湖紫宸

中风险地区:
津南区辛庄镇义佳花园、津南区咸水沽镇众惠里、
津南区咸水沽镇同泽园、津南区辛庄镇碧水世纪园、
津南区辛庄镇上悦花园、津南区辛庄镇鑫庭花园、
津南区辛庄镇鑫旺里、津南区辛庄镇张家嘴村、
津南区咸水沽镇春福里(津九轩小区)、津南区咸水沽镇东旺家园、
津南区咸水沽镇鑫洋园、津南区八里台镇尚湖苑、
津南区北闸口镇尚礼园、津南区双港镇李桃园、
西青区大寺镇宇泰家园、西青区王稳庄镇盛泰园

2022年1月1日至3月15日,①天津市实施全部外地来返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制度;②并持天津健康码“绿码”和“金盾”标识。无需隔离。

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正常,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体温正常,戴好口罩。从涉及疫地区回津应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


天津滨海新区出入政策

6. 天津滨海新区出入政策

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在外环线以内区域,所以不限号。天津限号政策为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的车牌尾号为当日禁行尾号的,禁止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自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4月4日,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天津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拓展资料:天津滨海新区包括哪些区?
截至2021年1月,天津滨海新区包括原塘沽区、汉沽区和大港区三个完整的行政区全区范围,此外还包括东丽区东丽湖地区和津南区葛沽镇地区。从功能区管理上算,大约有15个功能区塘沽、汉沽、大港、中心渔港、中新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北塘、天津港、保税区(海港区、空港区)、开发区(东区、西区)、中心商务区、临港经济区、滨海高新区、轻纺城、南港工业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7. 天津滨海新区出入政策

天津滨海新区可以自由出入吗?
  答:中高风险区和静态管理区人员不可自由出入,其他区域人员可正常出入。具体出入政策如下: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静态管理区:实行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小区、非必要不出街道、非必要不离开本区的要求。区域内相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保持低位运行,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员、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城市基本运行维护人员和物资保障人员等需持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方可通行。辖区内重点企业在保证防控措施和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实行闭环生产管理。
  ☞其他区域:无疫情风险,可正常出入。

天津滨海新区出入政策

8. 天津滨海新区出入政策

天津滨海新区中高风险区和静态管理区人员不可自由出入,其他区域人员可正常出入。具体出入政策如下: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静态管理区:实行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小区、非必要不出街道、非必要不离开本区的要求。区域内相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保持低位运行,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员、医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城市基本运行维护人员和物资保障人员等需持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方可通行。辖区内重点企业在保证防控措施和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实行闭环生产管理。
  ☞其他区域:无疫情风险,可正常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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